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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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日期:2018年07月26日 作者: 阅读次数:

关于给予杨倩等8名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杨倩,女,学号:1120312014031,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初等教育语文方向)专业2012级本科班学生。该生2012年9月入学至今未修完学校规定的相关学业课程。

乔聪妮,女,学号:1030212024007,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2012级本科班学生。该生2012年9月入学至今未修完学校规定的相关学业课程。

陈忠巍,男,学号:1210111014043,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2011级本科班学生,该生2011年9月入学至今未修完学校规定的相关学业课程。

鲁惜光,男,学号:1210111014007,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2013级本科班学生,该生2011年9月入学至今未修完学校规定的相关学业课程。

张延龙,男,学号:1080711014040,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煤化工方向)专业2011级本科班学生。该生2011年9月入学至今未修完学校规定的相关学业课程。

吉昌,男,学号:1050110014042,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11级本科班学生,该生2011年9月入学至今未修完学校规定的相关学业课程。

王先培,男,学号:1050111014056,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11级本科班学生,该生2011年9月入学至今未修完学校规定的相关学业课程。

阙坤,男,学号:1020311014044,经济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2011级本科班学生,该生2011年9月入学至今未修完学校规定的相关学业课程。

根据《延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及《延安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予以杨倩等8名同学退学处理。

学生如对以上处理决定有异议,在处分决定发文之日起10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校长办公室

201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