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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4月13日 作者: 阅读次数:次
根据《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精神,经学院申请、学校自查、专家评议组评审等环节,学校同意秘书学和能源化学工程两个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如有异议,请于4月20日下午4点前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学科(逸夫楼208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业智 联系电话:2332185
教务处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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