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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立项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年07月06日 作者: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引导教师积极投入教学方法改革实践,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立项和第一批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专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

(一)立项宗旨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转变教育教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二)主要内容

专项项目旨在以课程为载体,以“内容”与“方法”为切入点,进行本科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的改革探索。一是教学内容改革要依据教学大纲,处理好教材与参考资料、线上资源与线下资源的关系,及时将学科前沿研究成果吸收到教学内容中,课堂讲授要以基本理论为主,突出重点,难点讲透;二是教学方法改革要积极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改革,鼓励采取启发讨论、问题探究、案例分析、科研训练、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和组织方式;三是要打破传统课程考核模式,积极探索非标准答案式考试模式,培养学生独立的思考能力、理性的批判精神和科学的思维能力。同时要结合专业特点、课程性质和教学目标,采取多样实效的考核方式,强化过程性考核评价。

(三)基本要求

第二批计划批准专项项目10项左右,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学期,每项建设经费为1万元(0.5万元用于研究支出,0.5万元用于奖励)。专项项目要围绕一门课程如何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如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效果设立,研究范围不宜过大。研究人员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专项项目负责人,优先鼓励有一定改革基础的、具有示范辐射意义的课程申报该项目。改革课程必须是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所开设的课程,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四)立项程序

1.个人申请。各学院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专项项目(具体要求见《延安大学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延安大学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报学院评审。

2.学院初评上报。各学院要组织专家对各位老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初评,遴选优秀项目上报学校,每学院限报1项。

3.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上报项目进行评审,相关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4.立项建设。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名单,评审名单经校内公示、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布。

各学院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申报项目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五份)及其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地址:逸夫楼208,电话:2332185,E-mail:jxk2185@163.com)。

二、第一批专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

(一)验收项目

第一批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详细项目见附件3)。

(二)验收形式

1.学校集中组织结题验收工作;

2.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相关材料;

3.教务处通过听课、查阅结题材料、现场汇报等形式进行验收,给出验收意见。

(三)具体要求

7月15日前各项目组将以下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科(逸夫楼208):

1.提交专项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4,一式二份)

2.项目改革支撑材料(如实施教学方法改革的资料、光盘、网站,教学方法改革前后教学效果对比、问卷调查,教学研究论文,以及项目申请书承诺的其它成果等,一式一份单独装订成册)。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jxk2185@163.com(请在发送主题中注明“×××专项项目验收材料”)。

(四)验收结果

结题验收意见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定为“优秀”的课程,学校将追加项目建设经费,滚动支持项目建设;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撤销专项项目称号,不予经费支持。

附件:

1.《延安大学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2.《延安大学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申请表》

3.《第一批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一览表》

4.《延安大学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结题验收表》

教务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