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工作中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切实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现就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期中教学检查从第九周(5月3日)开始,第十一周(5月20日)结束。
二、检查方式
(一)以各教学单位自查自评为主。
(二)教务处组织人员对重点检查内容进行专项检查。
(三)教学督导参与整个教学检查过程,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督导。
(四)学校主管领导、教务处对常规教学环节进行宏观协调和随机抽查。
三、检查重点
(一)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检查
教务处将组织教务处工作人员和教学督导深入课堂检查指导2016年立项建设的10门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
(二)2013-2015新设专业检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开展2013年首次招生专业评估检查和2014、2015年首次招生专业建设中期检查。
四、常规教学工作检查
(一)教学秩序检查。教务处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学期师生上下课情况、教师调停课情况和随意更换教师情况等教学秩序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纪律的教学事件将在教学简报中进行通报,并将依据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二)听课检查。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及教研室应重点组织对新开课、开新课及学生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教师进行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和课堂教学评议工作。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有关课程进行抽查性听课。
(三)课程抽考。是否抽考及考试成绩所占总评成绩的比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如确定进行期中考试,请将安排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四)毕业论文检查。近期教务处将安排2012级学生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具体内容另文通知。
(五)实验教学秩序检查。教务处将对随意变更实验地点、实验时间等实验教学秩序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纪律的教学事件将在教学简报中进行通报,并将依据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五、要求
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突出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的结合,对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秩序的整体运行状态做一次较为全面和客观的总结。各教学单位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学生对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状况的意见,并就学生提出的问题给予回答,做好记录,对反映的问题在检查结束时以书面形式一并交送教务处教学科。检查开始时,各教学单位要制定出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于第九周星期五(5月6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检查结束后,要写出能反映本单位本学期以来教学工作状况、经验、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等较为全面、具体的书面总结,于第十一周星期五(5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和总结,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改进。
教务处
2016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