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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12月11日 作者: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精神,促进大学各类英语教学改革的实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经研究,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决定联合举办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2016 National English Contestfor College Students,简称NECCS)。现将我校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16年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我校在校的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的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类的学生参加。

学校希望所有在校本科生踊跃报名参赛,特别是2014、2015级本科生应积极参赛。

二、竞赛实施

全国统一时间进行初赛,初赛将于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时间为120分钟)在我校考点举行。初赛由全国统一命题,初赛包括笔答和听力两种形式。

初赛结束后,我校将组织专家,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一周内评出成绩,并向参赛学生公布。学校将按成绩选拔出参加决赛的学生,参加由全国大学英语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定院校举行的统一决赛。全国统一进行决赛时间为2016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时间为120分钟)。

三、奖励办法

1.奖励等级: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按照全国大学英语竞赛组委会评奖方式,学校将根据初赛成绩分别评出参加决赛的选手以及获二、三等奖的人数若干名。其中二等奖和三等奖由我校通过初赛确定。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另外,学校将对参赛成绩优秀但未达到国家奖励标准的学生,进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获得特等、一、二、三等奖的本科生还可依照《延安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数量的创新教育学分奖励。

2.系列活动:2016年暑假期间将举办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暨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包括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

四、报名办法

1.我校各年级在读本科生均到所在学院教学办进行报名。

2.在读研究生均到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报名。

3.各学院须在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前完成报名确认和收费工作,并及时将报名单、报名费报至教务科。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员高度重视此次竞赛,切实做好宣传和报名各项工作,推动我校大学英语教学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报名费

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关于组织陕西高校参加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大学英语竞赛报名费为每人30元整。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2331098

附件: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单

教 务 处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