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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精品课程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05月11日 作者: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了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真正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辐射作用,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全面推动我校课程建设的步伐,我校将开展2011年精品课程延期项目和2012年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1年精品课程延期项目(4项)和2012年精品课程建设项目(20项),具体见《延安大学2015年精品课程结题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验收内容

根据精品课程建设的计划与目标,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条件以及教学效果五个方面。

三、验收标准

见《延安大学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

四、验收形式

本次验收主要采取网上验收、审阅材料和现场汇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五、验收程序

(一)总结自查。课程验收时,各课程组应按照精品课程验收标准对照建设的完成情况,做好课程建设总结与自查工作。各课程组需于5月15日前将《延安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验收表》(见附件3)、《延安大学精品课程建设自评报告》(附件4)及支撑材料上报教务处教学科。

以上材料以《延安大学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课程基本情况概述(课程性质及历史沿革、授课对象、学时、学分等);课程建设内容与措施(队伍建设、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改革、教学条件建设等);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教材建设情况;课程建设取得的成果(发表论文、课件研制、教材编写或出版等);教学效果及课程特色;经费使用情况;经验总结等。对照自评报告,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课程简介、发表的论文、教学改革立项、研制的课件、编写或出版的教材、实验教学改革材料等。

(二)网上验收。专家组将在5月15日—5月22在学校新版精品课程网站进行网上验收,各课程组需在此之前将课程网站建设完成。

(三)现场汇报。教务处将于5月25日—5月29日召开精品课程结题验收汇报会(具体时间待定)。各课程组需提前准备8分钟以内PPT进行现场汇报,专家组根据查阅资料、网站验收和现场汇报综合情况最终形成课程结题意见。

六、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将以公文形式进行公布,验收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验收优秀的课程,学校将予以课程后续经费支持,并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推荐资格上予以优先考虑。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将延期一年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收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予以终止处理。项目负责人将在今后的教改项目、精品课程、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等的申报中予以限制。

附件:1.延安大学2015年精品课程结题项目一览表

2.延安大学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3.延安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验收表

4.延安大学精品课程建设自评报告

教务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