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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4年05月13日 作者: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2年项目结题和2014年立项工作的预通知》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确定我校参加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做好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鉴于我校实际,本次我校只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是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对象  

1.本次国家级项目申请人为我校2012级、2013级全日制大学生。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小组(项目成员包括负责人不超过5人)。  

3.学校鼓励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组队。  

三、指导教师  

1.项目实施学院要聘请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教师(承担科研课题)担任指导教师。  

2.每名教师指导一项。  

3.指导教师要根据自己承担的科研课题确定学生立项项目。  

四、资助项目数量及标准  

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数量为70项,各学院申报限额见附件1。资助标准按照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理科3000元,文科2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五、项目周期  

申请资助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六、项目评审程序  

1.学院评审。各学院按申报名额,组织本院所报项目初评工作,并按成绩排序,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各学院于   2014年   5月   26日   前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附件2(一份)、附件3(一式四份,不装订)、附件4(一份,Excel格式)及其电子版。  

2.学校评审。学校根据学院推荐项目将于   5月   27日   28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排名高低确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月   30日前   报送省教育厅。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将国创计划的精神传达至广大师生,鼓励师生积极申报国创计划项目。  

2.评审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优中选优的原则遴选,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3.确定的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精心指导,切实保证学生填报申报书的科学、规范。  

4.申报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逐层落实,确保申报工作按时完成。  

联 系 人:袁旭华  

联系方式: 0911-2332577ydyxh@126.com  

 

 

附件:1.各学院申报限额表  

2.各学院评审排序表  

    3.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4.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教务处  

2014 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