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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和2017年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05月14日 作者: 阅读次数:

各院(系):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是我校“十三五”期间本科教学的一项重点工作。近期我校将开展2018年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和2017年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内容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卓越医生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一带一路”卓越金融俄语复合性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人才培养计划等国家已开展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要与学校的一流专业建设任务充分结合,原则上所有一流专业均需开展卓越人才培养工作。

2.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统一纳入校级教学改革类项目进行申报管理。

3.各院(系)根据《延安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及各专业发展情况,提出项目申报申请,申报名额不限。

4.申报时需提交《延安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卓越人才实验班培养方案》《卓越人才实验班学生遴选方案》等材料。

5.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院(系)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本年度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建设经费。

6.项目获批后,相关专业要在2018级学生中组建实验班进行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一系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申报时间

请各院系于5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教务处教学科。

二、2017年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专项检查工作

学校将对2017年立项建设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以深入院系查看教学实践活动、师生座谈会和集中汇报等形式进行。各项目需从工作进展情况、人才培养初步成效、存在主要问题、2018年工作计划(含经费预算)等方面形成检查汇报材料,并准备10分钟以内汇报PPT。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专项检查,对开展成效显著的项目,将追加5-10万的年度建设经费。请各院系于5月25日前将检查材料一并上报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

1.《延安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实施办法》

2.《延安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

教务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