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本学期以来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本学期11-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一)学校检查人员:校领导、教务处、评估处、学工部和督导组。
(二)学院自查人员: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学院督导专家组等。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学院自查
1.日常教学秩序检查。主要检查教师备课、上课、课改、教学进度计划执行、停调课等情况。
2.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各学院分别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日常教学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教务处、评估处组织督导专家检查座谈会记录。
3.学业导师执行情况检查。
4.听课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评估处、教务处组织督导专家检查各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和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院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学院督导组专家及同行教师听课情况。
5.新进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检查。主要检查近四年(2021-2024)新进教师教学档案,检查教案是否规范;本学期有课的新进教师各学院须安排听课评课。
6.过程考核检查。各学院进行自查,提交过程考核检查情况表。
(二)学校检查
1.校领导、教务处、评估处和相关专家对本学期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和专项抽查。
2.检查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
3.检查各院基层教学单位开展教研活动及集体备课情况。主要检查教研活动内容,记录是否完整;检查教师的教学设计、课件制作、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手段等改进情况。需提供教研活动记录。
4.课程思政工作推动情况。重点察看各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制度,专业课课程思政实施和评价情况。
5.督查2020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加大对上一年度出现不合格和问题论文学院的抽检比例。
6.适时召开全校师生代表期中教学座谈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教学实际,制定自查方案,有重点开展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反馈,及时解决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问题。
(二)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座谈会组织者需提前告知座谈会代表,收集、整理与日常教学及教学管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各学院需向学校检查组提供材料如下:
1.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会议记录。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和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课表。
3.过程考核检查情况表。
4.课程思政工作推动情况总结。
5.教研活动记录。
请各学院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检查,及时、准确提供所需材料,认真听取检查组反馈意见。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学院应及时进行整改。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表
2.教学档案专项检查记录表
3.试卷(实验、实习报告)检查表
4.延安大学过程考核检查情况表
教务处 评估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