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相关要求,推进我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近期将开展2019年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主要包括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及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等国家已开展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本年度申报重点的是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与新医科等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在制定申报方案过程中要对标一流专业建设和卓越拔尖人才培养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师资队伍、课程、教材、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各项建设任务。
2.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破培养机制壁垒,注重跨学科交叉融合,注重实践教学,注重协同育人,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3.各院(系)根据《延安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及各专业发展情况,提出项目申报申请,申报名额不限,已获批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专业不得再次申报。
4.申报时需提交《延安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卓越人才实验班培养方案》《卓越人才实验班学生遴选方案》等材料。
5.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院(系)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本年度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建设经费。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对实施成效显著的计划项目,将追加5-10万的建设经费。
三、申报时间
请各院(系)于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
1.《延安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实施办法》
2.《延安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
3.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相关文件
联系人:苗青 联系电话:0911-233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