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延安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延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过对在校生考核成绩的认真审核,现将本学期补(缓)考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教学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各项工作。
一、工作要求
按照《延安大学考试管理规程》《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命题、试题审批、考试组织、试题保管、试题分发、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试卷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严格按照《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入做好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和考风建设工作,严把考试资格审核关,确保考试的公平与公正。
二、考试对象
1.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考核不及格者;
2.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申请办理缓考者;
3.2020级五年制医学类专业学生2020-2021学年第1学期、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1学期课程经第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
4.2021级学生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1学期课程经第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
5.2022级学生2022-2023学年第1学期课程经第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
6.2024年7月份预计毕业生未组织第二次补考且第一次补考不及格者(含学位课程考核未达到70分者);
7.2019-2020学年第1学期、2020-2021学年第1学期、2021-2022学年第1学期、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旷考和违纪作弊在校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后,可参加考试,无需教务处审批同意;
8.延长学习期限学生所有不及格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学位课程考核未达到70分者。
三、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中旷考的学生,本次不予安排补考。
四、2023-2024学年第1学期修读校本特色公共选修课、尔雅通识课程或智慧树通识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安排补考,学生可后续改选其他公共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是否组织补考,由开课单位确定。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3月10日至24日。
(一)公共课
大学体育课程补(缓)考在第四周周末进行,具体安排由大学体育教学部负责,并提前通知各有关学院。大学计算机基础、计算机语言无纸化考试在3月17日下午进行,具体安排由大学计算机教学部负责,并提前通知各有关学院。大学英语课程补(缓)考在3月10日、17日下午进行,具体安排由大学英语教学部负责,并提前通知各有关学院。其余公共课纸笔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中思政课继续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定于3月10日及17日进行,监考教师由学生所在学院选派。
(二)专业课
各年级专业课补(缓)考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3月11日至22日的周内进行,具体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涉及外聘教师开设课程的学院,须提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特别是试题的抽选、印制密封和交接工作,以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除鲁艺学院和体育学院术科考试外,其他专业课理论考试必须在教室进行。
六、考生名单核对确认:
(一)学生核对确认
补(缓)考考试名单信息核对统一采用网上确认方式,不再进行线下核对。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登陆http://jwglxt.yau.edu.cn/jwglxt,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教务管理系统;
2.点击“报名申请”;
3.点击“补考确认”;
4.进入补考确认说明页面,认真阅读补考确认说明,点击“确定”后进入确认页面,认真核对本人的补考信息;
5.选中核对无误的补考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然后点击“确定”完成网上补考信息确认;
6.如发现补考信息有误,及时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工作人员联系反馈;
7.补考信息确认时间:2024年2月28日12时—2月29日23时,逾期网络关闭,不予确认,不安排补考。
(二)学院查询和报送有误信息
1.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可在“考试管理—补考管理—补考名单处理”中查询补考名单和未确认的学生名单;
2.各学院督促学生(尤其是延长学习期限的学生必须通知到每个人)认真核对,如有遗漏、有误的,核实后填写附件2,须于3月1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核对后的补缓考名单发送至李靖QQ或OA。公共课考试安排发布后,请相关学院及时选派监考教师并通知有关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七、各学院于3月11日(星期一)前将专业课补(缓)考安排表报送至教务科(安排表格式见附件2),本次补缓考所用教室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借用。
八、各学院须印制补(缓)考学生考试签到册,以备核查。
九、本次考试试题由开课学院负责从上学期备用试题中抽选,部分二次补考试题须单独命制。公共课试题须于3月7日前教学副院长(主任)审批完后送到学校文印室统一印制、密封,试题印制好后由开课单位负责到文印室领取、保管,考试当天按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发放、回收。专业课试题印制时间可适当延后,如试题印制数量较大,交由文印室印制。
十、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须及时组织任课教师评阅试卷,请指定的教学秘书或教务员于4月7日前将学生首次、二次补考成绩录入教学管理新系统,补考纸质版留存学院备查,不再报送教务处备案,首次、二次补考学生成绩按卷面成绩录入,缓考学生的成绩按总评成绩(补考、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比例按当时该生所在教学班该门课程比例确定)录入。
十一、本学期补(缓)考的监考、阅卷等费用将按照《延安大学考试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执行,在年终以教学工作量的方式统一支付,请提前告知各有关教师。
十二、各学院要提前通知未返校的考生(含延期毕业的学生)根据考试时间安排合理安排返校时间。
十三、各学院要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严肃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杜绝考生违纪作弊,确保考试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
1.延安大学考场记录表
2.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学院补(缓)考考试安排(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