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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年04月02日 作者: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陕西省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1号)的要求,学校研究制定了《延安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职业能力考核实施方案》,为做好我校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20227月份预计毕业生;

2)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和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

3)学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教育技术学、体育教育、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美术学专业的本科生;

4)非20227月份预计毕业生和历年已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不得报名;

5)非上述专业范围内的研究生、本科生不得报名。

上述专业的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根据自愿原则,可报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报名及审核

(一)符合报名对象的研究生、本科生根据自愿原则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1.登陆Java版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jwglxt.yau.edu.cn/jwglxt)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账号密码进入教务管理系统;

2.点击报名申请

3.点击考级项目报名

4.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免试认定考核报名页面,点击报名,无需上传附件,完成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24218—20224523时,逾期网络关闭,不予报名。

(三)网上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将按照规定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三、任教学段申请

根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见附件1《延安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学段学科对照表》。

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申请规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外的教师资格,需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

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等,按照《延安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职业能力考核指标》(附件2)实施考核,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考核

重点考核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等。

1.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坚持师德为先,促进师范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2.教师教育类课程。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本科生所修读的教育学、心理学、大学语文(教师口语)等全部达60分以上为合格,确保修读完成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全部通过考核,达到毕业要求。

3.教育实习实践。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过程性管理,全面考核累计不少于一学期教育实习实践情况,且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和研习考核合格,教育实习实践内容应与其所申请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相一致。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坚持能力为重,全面加强教学基本功及教学技能训练,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确保达到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1)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教育部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并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习心得,由学院组织审定并给出是否合格的结论。410前完成教师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课程(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进入http://219.244.0.31/meol/index.do,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Yau@123456,操作方法见附件5),后台统计学习时长,低于20学时的过程性考核按不通过处理。

2)学习校内教师专业能力系列实训课程,累计不少于36学时。

3)完成一份报名学段学科的课堂教学设计;根据课堂教学设计制作15分钟微课视频,包含5分钟说课、10分钟课堂教学展示,其中课堂教学展示环节要求使用多媒体课件和板书书写。

培养过程性考核由培养学院按照《延安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职业能力考核指标》(附件2)组织实施,分项考核并给出考核意见同时如实填写《延安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附件3),四项考核均合格者认定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考核结果上报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组审核备案。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重点考核师范生综合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根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由学校命题、统一组织《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综合考查师范生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重点考查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实施中的应用能力。

1)对学校以幼儿园为培养目标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和培养目标,申请认定相应的幼儿园教师资格。

2)对学校以初级中学学科教师、高级中学学科教师为培养目标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须包含“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和培养目标,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科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3)对学校以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为培养目标但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在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中着重考查“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和培养目标,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科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面试。

1)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实习,实习成绩鉴定合格,且教育实习任教学科与任教学段与学生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和任教学段一致的,可将教育实习成绩认定为综合技能测试(面试)成绩;

2)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教育实习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与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不一致,或者没有参加学校统一组织集中实习,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教师综合技能测试(面试)”,且测试结果合格。

五、考核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于416日前完成过程性考核,过程性考核材料保存学院备查,418日前本科生过程性考核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科,教育类研究生过程性考核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职业教育能力考核暂定于423日进行,如遇疫情等其他因素导致考试时间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院成立由院长、副院长、相关专业学术带头人、教研室主任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做好培养过程性考核等具体工作;

(二)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及考核等工作,严把认定范围,严把过程性考核质量关,严格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坚决不予通过;

(三)教育类研究生过程性考核和面试工作由各学院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考核,研究生院负责监督审核;本科师范生过程性考核由各学院负责,教务处负责监督审核;

(四)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考务工作由教务处牵头负责,本科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考核学段和学科相同的,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出题、试题印制和阅卷等工作;如有学科和学段不同的,教育类研究生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出题、试题印制和阅卷等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务工作;

(五)学生报名参加考核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由所在二级学院按照要求进行审核,本科师范生由教务处负责监督,教育类研究生由研究生院负责监督;

(六)各相关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七)如有问题,教育类研究生可咨询研究生院雷老师0911-2650197,本科师范生咨询教务处教务科李老师0911-2650133

 附件:

1.   延安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学段学科对照表

2.   延安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职业能力考核指标

3.   延安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

4.   延安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汇总表

5.   教育部教师教育专题免费培训课程学习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