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管理 -> 考试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至2019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12月17日 作者: 阅读次数:

各院系、各教学部: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81230日至2019113日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考试工作要求

依据《延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延大党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各院系(教学部)负责人和相关教师应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按照《延安大学考试管理规程》(延大发[2017]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延大教发[2017]45号)中的相关意见和要求,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

1.继续抓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

要重点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修订)》《延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延安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继续组织学习好《延安大学考试管理规程》《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强化遵规守纪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各种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发生。同时,要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遵规守纪的良好考试氛围。

2.进一步建立健全在校学生诚信考试承诺档案

各院系须在本次期末考试前组织召开全院诚信考试动员大会,认真学习我校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是最新文件精神,确保宣传教育不留死角。组织2018级新生中尚未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学生填写承诺书,承诺书保留院系,作为在校期间考试违纪作弊查处的依据。建立学生诚信考试承诺档案,是学校加强考试管理,促进考风建设的有效措施,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考前的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共同为构建“平安考试”夯实基础。

3.各院系、各教学部须严格按照《延安大学考试管理规程》《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意见和要求,认真做好试题(卷)的命制、审批、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成绩评定、成绩录入和报送、试卷分析、试卷归档等工作,期末考试试卷印刷无需在教务科审核备案,由各院系教学副院长(主任)把关审核,审批通过后可直接送至文印室印制

4.20181231日起,任课教师可将试题陆续送交至学校文印室印刷(试题印刷审批单需教学副院长(主任)签字,不得盖手写体印章)。试题印好后当场密封,密封的试卷须在考试开始时当场启封,如遇到破损等特殊情况,要向教务处和学生说明原因,对于私自提前拆封者,按违纪处理。

5.医学院公共课考试与校本部同步同时进行,监考、试卷领取等考务工作由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由医学院将试卷送交有关教学单位。

6.本学期各科考核成绩网上录入时间为20181226日—201921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如有教师在录成绩过程中发现系统中学生名单不全的,请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在系统选课管理-选课名单调整-选课任务名单调整中添加。

7.公共课考试期间,校本部的所有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调配,各专业课考试用教室由各院系在网上自行申请(如不网上预约申请,出现考试地点冲突,发生考试事故,责任由各院系自行承担)。后勤服务集团教室管理中心应根据考试安排提前做好教室卫生工作和钟表对时工作,并负责提前开门,各院系须通知学生提前带走书籍、文具等资料,如有丢失者,责任自负。

8.2019年预计毕业生(延长学习期限学生)相关课程考试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同意后与期末考试同步进行,专业课考试由各院系负责,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院系须提前通知学生按时参加相关课程考试,考试成绩由有关教学单位单独造表于201911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二、考试安排

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181230日至2019113日进行。

1.大学体育课和全校公选课考核应在十八周前结束;

2.计算机无纸化考试时间为201911日,具体考试安排由大学计算机教学部在考试前3天通知各相关院系。

3.2017级大学英语(三)、18级的大学英语(一)继续实行机考,考试时间为20181230日、31日,具体安排由大学英语教学部另行通知。

4.其余公共课考试定于201915日、6日进行,具体安排考前三天通知各院系。

5.201917日至113日为专业课考试时间,双休日可正常安排考试。

6.2019112日、13日两天为学生最后一门课程考试及离校时间,如本学期课程考试任务重可于13日考完,如考试任务允许可于12日考完。各院系据此安排专业课考试,并将安排表于1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备案(纸质版电子版均需报送)。

7. 为合理安排检查工作,本学期除公共课考试外,各院系专业课考试时间须按照教学时段统一安排,即上午:8:00-10:0010:10-12:10;下午:14:10-16:1016:10-18:10,晚上不予安排考试。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期间,校本部除考场占用教室外,其余教室全部供学生复习使用。

2.转专业学生(交流生)补修的专业课课程成绩须单独报送至教务科(成绩登记表详见附件),填报时须认真、准确填写课程信息及学生信息。

3.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试题的领取和接交登记手续,严格执行考试规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前清场工作,坚守岗位,善始善终地搞好监考工作。考试过程中如发现监考教师有不按时到岗、看书、闲谈、串场等现象,视情节轻重将按教学事故予以认定处理。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状态。所有考试均严禁学生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

4.在校生擅自不参加考试的均以旷考处理。旷考学生均按《延安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如因病或不可抗拒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考试者,须在考试前3天由本人申请办理相关课程的缓考手续,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报名申请-教学项目申请中申请,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考试期间,学生请假实行院系学生管理负责人、教学院长(主任)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请假期间的考试课程缓考申请手续,未经批准或批准后未办理缓考申请手续者,按旷考处理。

5.本次期末考试,我校在籍学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6.各院系要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加强对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和检查落实,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和事要及时查处并上报,不能姑息迁就或隐瞒不报,所有师生有权向教务处和学校主管领导举报违犯考试纪律的人和事。凡隐瞒不报或有意包庇违纪考生事件者,将严肃查处,并影响本单位的年终评优奖励。

7.期末考试期间,教务处将继续坚持考场考风考纪巡查,选派考风督查员,开展考试督促检查工作。通过各院系、教务处形成合力严抓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特别是各院系主动作为、狠抓落实,考试考风考纪情况较为良好。请各院系持续、扎实做好期末考试管理工作,安排管理干部和专人值班巡查考场,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完成。

 

附件:

1.  转专业学生(交流生)补修课程成绩登记表

2.  20187月份延长学习期限学生名单

3.  延安大学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