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延大教发〔2018〕54号),现将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条件
凡我校2018级在籍本科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一)完成第一学期学业的本校一年级学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刻苦努力,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申请转专业学生转出与转入专业类别原则上要求相同(即理工类互转、文史类互转)。
(四)四年制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五年制医学类专业,录取批次须相同(本科第一批次),且高考分数不得低于申请转入五年制医学类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20分(含20分)。
(五)学生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附属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须在入学时申请转专业;
(六)个别学生因在申请转入专业方面有突出专长或潜质,可提交对拟转入专业的认知报告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转专业可不受排名限制。同等条件下,有拟转入专业方面省级及以上获奖、获得专利、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二)按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学生不予跨学科转专业;
(三)在校期间已经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四)由于身体原因不适合在拟转入专业学习的。
三、转专业程序
(一)申请转入人数超过接收人数的专业要进行选拔考试。综合学生第一学期成绩在班级排名和选拔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二)文科类专业选拔考试的考试科目为文科综合(文史哲基础知识)和大学英语,理工科类专业为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
(三)班级转出的人数不能超过该班级原有人数的15%,超过15%的,按学生第一学期成绩在班级排名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完成第一学年学业的2018级学生,还可于第三学期开学第一周(2019年9月)申请降级转专业,届时不再另行发文通知,逾期不再受理转专业申请。
五、时间安排
1.2019年3月5日前,院系上报拟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2019年3月上旬,进行转专业的选拔考试。
3.2019年3月中旬,教务处与转出、转入院系研究同意后,提出拟转专业学生建议名单,提交学校审定后公示,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六、工作要求
1. 各院系要及时将本年度所执行的新修订的转专业政策传达到每一位同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转专业的各项工作。
2. 学校鼓励教学资源和教学质量有充分保障的院系扩大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数量(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5%),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专业兴趣和发展需要。
附件:
1.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3.学院(系)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