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舒昶鑫,男,学号:1070214014056,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2014级本科班学生。该生2014年9月入学至今未修完学校规定的相关学业课程,已达到最长修业年限。
尚鹏,男,学号:1050414024033,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2014级本科班学生。该生2014年9月入学至今未修完学校规定的相关学业课程,已达到最长修业年限。
李炯,男,学号:1030514014017,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2014级本科班学生。该生2014年9月入学至今未修完学校规定的相关学业课程,已达到最长修业年限。
根据《延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及《延安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予以舒昶鑫、尚鹏、李炯三名同学退学处理。
学生如对以上处理决定有异议,在处分决定发文之日起10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