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延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武忠远
成 员:付 峰 王文强 高 峰 李 扬 教授代表4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组织开展推免生遴选的日常工作。
二、推免对象和名额分配
根据有关文件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专业设置及要求,确定本次推荐的对象为我校2019年7月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1.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
名额分配:共计50人,专业范围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物理学、化学8个本科专业。
专业名称
| 推荐人数
| 专业名称
| 推荐人数
|
汉语言文学
| 8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6
|
英语
| 6
| 生物科学
| 5
|
思想政治教育
| 5
| 体育教育
| 10
|
物理学
| 5
| 化学
| 5
|
2.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名额分配:共计37人,原则上“硕师计划”8个专业不再遴选:
院(系)
| 推荐人数
| 院(系)
| 推荐人数
|
公管学院
| 2
| 石油学院
| 2
|
化工学院
| 4
| 计算机学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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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1
|
教科院
| 1
| 外语学院
| 1
|
经管学院
| 6
| 文学院
| 2
|
历史系
| 1
| 物电学院
| 2
|
鲁艺学院
| 2
| 医学院
| 5
|
生科院
| 2
| 政法学院
| 2
|
三、推荐条件
(一)“硕士计划”推荐条件
“硕师计划”推荐条件可在“推免生”推荐条件上适当放宽,具体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二)“推免生”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课程成绩(公共选修课和公共体育课除外)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体育、艺术类学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385分以上,外语类学生需通过专业四级考试)。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遴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
9月7日-9月10日,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成果和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二)院(系)推荐
1.9月11日—9月12日,各院(系)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制定综合考核实施办法,重点是综合素质奖励分的计分办法。根据推荐条件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将初审结果汇总整理后向学生公布。
2. 9月13日—9月14日,各院(系)分专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按已修课程平均成绩(公共选修课和公共体育课除外)和综合素质奖励分之和进行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0%比例确定参加选拨性测试的学生名单。选拔性测试工作由院(系)统一组织,测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外语应用能力等。
3.9月13日—9月16日,各院(系)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分专业排序,按学校下达的推荐限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
(三)学校复审、公示
1.9月17日—9月19日,教务处对各院(系)推荐人员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和《“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并完成后续网上申报、签约等手续。
请各院(系)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深刻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宣传发动,让学生了解推免工作的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做好择优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