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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11月30日 作者: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11月30日至12月3日,各学院组织召开教材征订工作会议,召集教学院长、教学系主任、任课教师等商定本学院教材征订工作,拟定下学期课程教材征订计划。

2.12月4日至12月10日,各学院组织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成员对春季拟定教材从意识形态、价值导向、涉及民族问题等方面进行审查(马工程重点教材除外),并填写《延安大学教材使用审查单》(详见附件1),若上一学年已经审查通过,教材无改版,则无需审查)。

3.12月11日前,各学院报送教材征订审批表(附件3,A4大小)、教材使用审查单。审批表纸质版(签字并盖章)、审查单纸质版报送至新校区行政楼304室,审批表电子版(A4大小Excel格式)统一发送至王华OA处。

4.12月12日至12月16日,教务处对各学院拟定的教材征订计划进行审核,重点审查“马工程”重点教材、公共基础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的选用情况。

5.12月17日至12月20日,教材科按照教材招标标段对各学院教材征订计划进行分单,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将征订单分发给相应供书商,并对回告、供书时间、供书地点等提出明确要求。

6.1月上旬和2月底,集中两次发放教材。根据教材回书情况及教材库房容量情况,组织开展教材发放工作。

二、工作原则

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各学院认真对照已经出版使用的110种马工程重点教材(详见附件6),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必须统一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

2.要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重点教材和规划教材,优先选用国家级、知名出版社的教材。在同类教材中,通过比较,选用高质量、高水平教材,始终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

3.公共课教材征订数量应严格控制,原则上要求一门课程一学期只订一本教材。教师用书的订购也须遵循节约原则,教师用书使用2-3轮后或教材内容版次出现变动,可申请更换新教材。

4.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对照教学计划,核对征订教材的种类和数量,切实避免漏订、错订、少订、重复征订等情况发生,因各教学单位自身原因引起纠纷或造成损失的,教务处将报学校研究处理。

三、注意事项

1.教材征订应在2022年《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中选取。确有特殊情况需选用《汇编》以外的教材,由任课教师向学院提交《延安大学目录外教材选用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2.各学院填写教材征订审批表时内容须详实、全面。一是务必要核准学生人数(尤其要重视学籍异动学生人数,请参照教务管理系统班级人数,详见附件5,按班级分别填报),填写学生用书数量、教师用书数量以及合计数量;二是核实每种教材单价和学院征订教材总金额,以便汇总;三是要注明使用教材课程的性质,以备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

3.跨学院开设的课程由开课单位拟定教材征订计划。

4.征订审批表按照样表填写,不得合并单元格,以便征订计划的审核和统计。

5.征订审批表纸质版须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征订表须按照时间要求报送,逾期报送造成的后果由开课单位承担。

附件:

1.延安大学教材使用审查单

2.延安大学目录外教材选用申请表

3.2022年春季教材征订计划审批表

4.2022年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

5.2022年在校本科生人数统计表

6.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