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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2024-09-06 17:00  

为切实做好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培养高素质人才。突出重点导向,科学分配推免名额,优先向“双一流”建设专业、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前沿学科等国家战略急需学科,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重点人才培养改革等对应学科专业倾斜。

二、分配原则

(一)“硕师计划”

根据教育部推免名额分配,在全校17个师范专业内确定分配专业,并统筹考虑以下因素进行分配。

1)签约县区当年教师需求状况;

2)历年相关专业“硕师计划”推荐完成情况;

3)上一年度相关专业“硕师计划”推荐质量;

4)历年“硕师计划”违约情况。

(二)“普通推免生”

根据学院各专业毕业生情况及“硕师计划”名额分配情况,并统筹以下因素统筹分配。

1)已获批的国家一流专业、省级一流专业;

2)已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

3)基础学科(理科:数学、物理 、生物、化学;文科:中文、历史);

4)生源质量;

5)交叉学科、前沿学科等国家战略急需的学科;

6)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重点人才培养改革对应的学科。

三、名额分配

(一)“硕师计划”

教育部推免名额确定后,由研究生院根据本方案分配原则进行预分配,并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教务处组织推荐工作。

(二)“普通推免生”

教务处依据推免生分配原则对各专业推免生名额进行预分配,并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

四、附则

(一)推免名额公布后各学院按照要求进行推荐,如出现名额空缺,学校收回推免名额,按照分配原则分配给其他专业,在下一年度将适当减少该专业推免名额;

(二)推免名额一旦确定公布后不得随意调整、转借,对完成质量不高或推免工作出现问题的学院,下一年度将缩减推免名额或不分配名额。

(三)本方案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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