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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奖励延安大学2015年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

日期:2015年07月09日 作者: 阅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延大校办发[2015]2号)精神,经成果完成人申请,各教学单位推荐,教务处形式审查,专家组评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全校公示等环节,共评出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17项,其中特等奖5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6项。学校决定对获得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完成人进行表彰奖励:

一、颁发获奖证书。

二、颁发奖金:特等奖每项1500元,一等奖每项1000元,二等奖每项800元。

三、获奖成果装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

学校希望获奖者再接再厉,继续创造性地研究和总结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成果和经验,并号召全校教师向获奖者学习,努力研究和探索出更多的较高水平的教学成果,为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培养出更多更好的合格人才而努力工作。

附件:延安大学2015年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延安大学

2015年7月6日

  • 附件【获奖名单.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