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重点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14年省教育厅启动实施“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简称“人文英才计划”)。2015年,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批)“人文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我校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截至2015年5月1日,申报人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二)支持对象为,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领域从事一线工作的在岗教师。
(三)申报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恪守师德,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
2.在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已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4.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战略性、前瞻性构想,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工作。
二、申报限额
各学院可根据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择优遴选相关教师上报,学校将邀请专家对各学院推荐教师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7名教师上报教育厅。
三、评选程序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排序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议遴选、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通知。
四、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候选人申报汇总表(附件1);
2.候选人申请书(附件2)。
(二)申报方式。
请各高校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省教务处教学科(逸夫楼208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附件:1.第二批陕西高校“人文英才计划”申报汇总表
2.陕西高校“人文英才计划”申请书
教务处
201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