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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延安大学参加陕西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年12月05日 作者: 阅读次数: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延安大学参加陕西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实施方案》经学校组织相关单位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20161227

 

 

  延安大学参加陕西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本次艺术展演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展演活动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充分发挥大学生艺术展演在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方面的独特作用。把育人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艺术展演全过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延安大学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

  长:张金锁

副组长:田伏虎  武忠远(常务)

  员:刘述进  杜红荣          马小惠     各院系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付  峰(兼)

办公室副主任:李 扬(兼)  马小惠(兼)

联系人:王 

三、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理想与信念”。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系祖国、肩

负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含高校校长书画、摄

影作品和学生艺术作品)、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四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和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科技三部分。

五、对象和分组

(一)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对象为我校

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专业学生为主,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专业学生为主。

(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校级党政领导干部。

(三)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参加对象为我校教师和管理人员,

有关教科研单位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等。

、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时间自201612月至20177月,分为三

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12月底至2017425日)

为各院系开展艺术展演活动阶段。各院系要积极开展各类展演活动,

评选出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第二阶段(2017426日至2017531日)

为学校组织集中展演活动阶段。举办大学生艺术汇演及各类比赛、优

秀作品展评、学术交流研讨等。

第三阶段(201761日至630日)

为学校总结报送节目和作品阶段。 学校将从展演活动阶段遴选优秀

节目与作品,进行重新组织培训,于20166月报送省展演活动组委会。

七、活动组织分工

(一)鲁艺学院牵头负责项目:声乐节目、器乐节目、舞蹈节目、

绘画作品、书法与篆刻、设计、艺术实践工作坊。

各院系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以上活动,在院系层面上进行组织展演,遴选优秀的节目和作品,于426日前推荐到鲁艺学院,进行学校层面上的项目遴选与培育。

(二)教科院牵头负责项目:摄影作品、微电影。各院系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这两项活动,鼓励学生创作优秀作品,于426日前推荐到教科院,进行学校层面上的项目遴选与培育。

(三)团委牵头负责节目:戏剧节目。由团委具体组织实施。

(四)大学生文化素质基地负责节目:朗诵节目。由大学生文化素质基地具体组织实施。

(五)宣传部负责收集校长绘画、书法、摄影作品等。

(六)教务处负责收集各院系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八、经费保障

学校层面的艺术展演和参加省上、国家的艺术展演费用由教务处负责。各学院遴选费用教务处给予一定的支持。

九、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艺术展演活动,根据展演活动的宗旨和主题,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二)精心策划,组织落实。各院系要精心策划,与“延安大学‘校园之春’艺术节”活动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种文化艺术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氛围,按规定时间向各项目牵头部门报送优秀的节目和作品。

(三)遴选培育,提高质量。各牵头部门应从院系上报的节目与作品中认真遴选,重新进行组织培训,最终确定参演节目和作品,并按照相关要求(见附件)于620日前报送至延安大学艺术展演活动办公室(逸夫楼206室),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以参加全省、全国的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附件:

1.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3.第五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

4.第五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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