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习管理,促进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根据《延安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延安大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一学期取得学分未达一定条件的学生给予学业警示,对学年累计学分未达一定条件的学生给予留级处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业警示和学籍异动范围
学生一学期未取得10学分者,由所在学院下达学业警示通知,并向其家长或抚养人寄发成绩单,一学期所开设课程累积学分未达到10学分的,不予统计。
学生第一学年课程考核累计未取得15学分或第二学年累计未取得50学分或第三学年累计未取得85学分者,予以留级处理,学分统计时按课程成绩的最大值统计。
二、警示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三、工作安排
1.9月23日,各学院登陆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成绩管理”-“成绩统计分析”-“学分统计”模块,对各年级学生上学期及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公共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选修、实践环节、公共选修、创新教育累计获得学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组织涉及学业警示和学籍异动的学生对学分获得情况进行核对。
2.9月24日,各学院将学业警示和学籍异动学生名单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须报送,纸质版名单需教学副院长和副书记签字。
3.9月26日,各学院书面填写《延安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学院留存、学生留存、寄送家长共三联),并从“成绩管理”-“成绩查询”-“个人学期成绩单打印”模块打印上学期或学年成绩单,并到教务科领取信封及填写邮寄信息,安排邮寄学业警示通知书和学期成绩单。
5.9月27日至30日,学校对学籍异动学生名单进行研究,发文并完成后续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准确填写附件1、附件2表中的相关信息。
2.该学业警示和学籍异动不属于处分行为,不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3.各学院对下达学业警示和留级的同学,需安排专人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谈话和指导,帮助其建立学习信心,督促其制定学习计划,并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促其顺利完成本科学业。
4.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学业警示和学籍异动工作,认真、细致、及时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工作出现遗漏或疏忽现象。
附件:1.2024至2025学年第1学期学业警示和学籍异动学生汇总表
2.2024至2025学年第1学期学业警示通知书邮寄地址汇总表
3.延安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学院留存)
4.延安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