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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临床教学先进单位、优秀带教教师、优秀管理干部和优秀实习生的通知

日期:2014年04月03日 作者: 阅读次数:

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学临床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医学临床实践教学水平,按照《延安大学医学院临床教学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延大发〔2007〕1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度临床教学先进单位、优秀带教教师、优秀管理干部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临床教学评审委员会。

主任:胡俊生

副主任:武忠远韩继明

成员: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主管临床教学领导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学院,负责组织协调有关评选事宜。办公室主任:高枫(电话:0911-2416959;13310918280)

二、评选办法

严格按照《延安大学医学院临床教学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暂行办法》(延大发[2007]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临床教学先进单位、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先进兼职管理干部、优秀实习生的推荐、评选。

三、时间安排

1.2014年3月15日—31日,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整理相关材料。

2.2014年4月1日—5日,各教学单位组织评审,确定人选,核实材料,推荐上报。

3.2014年4月5日—15日,医学院、教务处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

4.2014年4月15日—27日,公示初评结果,征求异议,学校审定。

5.2012年5月,表彰奖励,宣传报道。

四、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临床教学先进单位5名;优秀带教教师、先进兼职管理干部各10名(原则上申报临床教学先进单位的教学单位不再参与先进个人的评选,每个教学单位不能同时申报优秀带教教师和先进管理干部,只能选其一);优秀实习生为实习生总数的5-10%,评选时以差额方式进行。原则不足10人的按一个名额的比例择优推荐、评选。

附件:1.延安大学医学院临床教学实习先进单位申报表

2.延安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先进兼职管理干部推荐表

3.延安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4.2013-2014学年度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优秀实习学生评选人数

延安大学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