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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年07月08日 作者: 阅读次数:

各学院:

实习是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拓宽就业路径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延安大学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延安大学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暂行规定》、《延安大学医学类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暂行条例》、《延安大学关于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实习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学生实习教学质量,现将2015届本科毕业生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实习时间

2014年9月——2015年4月

二、实习内容与要求

(一)教育实习

1.教育实习要严格按照《延安大学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延安大学关于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精心组织、精细实施,确保教育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2.继续推行顶岗、支教等教育实习模式,扩大“多学科混合编组”教育实习模式实施范围。遴选延安市10所中学作为实习学校,学校在每个试点派出一名带队指导教师。各学院要按照要求做好混合编队带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

3.师范生在参加教育实习前必须进行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

4.各有关学院要将师范生教育实习与第四学年教学活动紧密衔接,积极组织师范生开展以“我眼中的基础教育状况”为主题的暑期基础教育调查,提高其基础教育研究能力。实习结束后,每个学院须选送15篇调查报告统一提交至实践教学科,学校将编辑《延安大学基础教育调查研究报告汇编》。将教育实习与师范生毕业论文撰写一体化,引导师范生围绕基础教育实践、基础教育教学、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方法等存在的具体问题或指导教师科研子课题进行选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实习效果。

5.教育实习原则上须按集中实习组织实施。如有学生确因就业、考研等特殊原因须单独进行,可以申请以分散实习的形式进行。各学院要对单独实习的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并对教案、教育调查、教育实习考核表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评定。

6.教育实习原则上按“就近就地”组织实施,一般不允许跨省进行。如有特殊原因需跨省进行,需由学院提出申请,并报教务处及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专业实习

1.非师范类专业实习要严格按照《延安大学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非师范专业学生分散实习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监控,确保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2.非师范专业实习原则上要求以集中实习为主。但由于部分非师范专业的特殊性和实习场所条件限制等原因,允许部分学生进行分散实习。实习前,相关学院应做好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安全预案,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凡申请分散实习的学生,均需签写《延安大学学生实习(见习)安全责任书》。实习过程中,有关学院需派出指导教师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巡回指导和检查,经常与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和监控学生的实习情况,并认真填写《延安大学分散实习联系情况反馈表》(详见附件1)、《延安大学学生分散实习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3.学校鼓励非师范专业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勇于尝试、勤于动手、大胆创新。指导教师和学生要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建设为契机,结合专业实际和社会需求,积极在实习厂矿或企业开展符合区域和行业优势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工作。项目获准立项建设后,学校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给予经费支持。

4、在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和不影响实习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学校鼓励各有关学院根据自身实际,灵活确定实习时间,创新实习模式,丰富实习教学内容。

(三)医学实习

1.医学类专业的实习,在我校整个实习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由于它具有周期长、教学任务重、管理工作严等特性,做好医学实习工作意义尤为重要。医学院要严格执行实习计划安排,特别是要做好两次实习教学检查工作,在临床带教教师的支持与配合下,详细了解实习学生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学习态度、遵守纪律等情况。以查促建,以查促改,全面提高临床实习教学质量。实习结束时,在实习单位的配合下,做好医学实习成绩评定和考核工作。

2.医学院要以“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为契机,更加注重医学类专业实习学生专业技能和医学人文素养的培养和提升,进一步提高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三、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院须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包括实习计划制定、指导教师遴选、实习学生分组、中期检查、过程监控、总结评优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实施和监控。

2.各学院要联系实习工作要注重前瞻性的指导原则,提前做好实习点的联系工作,对实习点的教学状况、生产状况、制度文化环境、生活环境有足够的了解,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强化实习的质量监控

1.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实习教学管理制度,形成包括实习计划管理、实习过程管理、实习质量评价、实习信息反馈、实习总结评优等在内的科学化、系统化的实习教学管理制度体系,不断规范实习教学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实习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起学校、学院、实习单位齐抓共管、三位一体的质量监控体系。

2.集中实习的学院要重点做好中期检查工作;分散实习的学院要重点做好实习过程的全程监控管理工作,在实习点选取、实习学生组织、实习学生管理、实习学生动态监控等各个环节严格审查、精细实施,确保万无一失;申请顶岗实习的学院要重点做好学生的摸底调查、资格审批、过程管理和教学活动协调等相关事宜;医学类专业实习要重点组织做好例行检查,确保实习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进一步严格实习教学的安全管理

1.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毕业实习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最新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保障制度和安全保险制度。制定详实的安全工作预案,签订安全责任书、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实时追踪学生实习教学状况、及时排查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等方式,防治并重,以防为主,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实习安全教育工作,本着“防重于治”的原则,在实习前对学生进行扎实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学院在实习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实习安全预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四)进一步规范顶岗实习管理

继续在部分专业试点推行顶岗实习、支教实习等实习模式。学生如果能在实习期间和实习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学生可以申请顶岗实习,顶岗实习时间最多可以延长至三个月。顶岗实习须学生本人在正常实习结束2周内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并拿出具体的学生本学期理论课程学习任务的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学生在第八学期申请顶岗实习,申请材料中须附学生与实习单位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各学院要加强对顶岗实习的质量监控,定时与实习单位和学生联系,了解学生实习的情况和进程,并给予指导。

四、实习基地建设

1.继续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建立起与社会需求密切联系的实习基地运行机制。不断丰富实习基地内涵,发挥实习基地功能,将就业工作站、就业见习点等纳入实习基地建设范畴,建设实习就业一体化实践教学基地。

2.要以“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为契机,注重沟通交流,明确权责关系,加强实习基地管理,不断提升实习基地建设水平,切实建成一批关系稳定、质量上乘、管理科学的优质实习基地。

五、实习文化建设

1.开展以“我的实习生活”为主题的实习文化建设活动。通过建设“实习专题网”,在实习学生中征集实习生活快讯、实习生活摄影、实习生活DV、实习生活PPT等资料,编辑出版《实习生活掠影》,将毕业实习成果转化到学生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形成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

2.各学院以专业班级为单位,遴选学生实习队长,具体负责实习生活相关资料的征集、撰写、上报等工作,资料上报由实习队长提交至各学院,每个实习队一个星期内至少提交2篇实习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内容为实习工作内容概述、实习过程中的收获和体会、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实习工作的具体举措。各学院每周给教务处提交一篇实习工作报告,并附实习工作照片5张。

六、总结评优

1.实习结束返校后的一周内,各学院须将实习教学的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育实习须提交基础教育调研报告、教育实习工作总结;专业实习须提交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实习结束后实习成绩经审核确认后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实习考核表装入学生学籍档案。

2.实习结束后,学校将进行总结评优工作,各学院需做好本院实习工作总结,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并提出今后加强和改进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它要求

各学院须于7月14日前将实习计划、实习安全工作预案、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等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领导小组名单中须附各成员的联系方式,并指定一名实习联系员。

附件:1.延安大学分散实习联系情况反馈表

2.延安大学学生分散实习汇总表

3.延安大学顶岗实习申请表

联系人:袁旭华13619111667(611667)

王华15009116925

教务处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