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延安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延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过对在校生考核成绩的认真审核,现将本学期补(缓)考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教学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各项工作。
一、工作要求
按照《延安大学考试管理规程》《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命题、试题审批、考试组织、试题保管、试题分发、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试卷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严格按照《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入做好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和考风建设工作,严把考试资格审核关,确保考试的公平与公正。
二、考试对象
1.2024-2025学年第1学期课程考核不及格者;
2.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申请办理缓考者;
3.2021级五年制医学类专业学生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和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经第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
4.2022级学生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经第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
5.2023级学生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经第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
6.2025年7月份预计毕业生未组织第二次补考且第一次补考不及格者(含学位课程考核未达到70分者);
7.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2021-2022学年第1学期、2022-2023学年第1学期、2023-2024-1期末考试旷考和违纪作弊在校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后,可参加考试,无需教务处审批同意;
8.延长学习期限学生所有不及格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
三、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中旷考的学生,本次不予安排补考。
四、2024-2025学年第1学期修读校本特色公共选修课、尔雅通识课程或智慧树通识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安排补考,学生可后续改选其他公共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是否组织补考,由开课单位确定。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3月9日至24日。
(一)公共课
大学体育课程补(缓)考在第四周周末进行,具体安排由大学体育教学部负责,并提前通知各有关学院。大学计算机基础、计算机语言无纸化考试在3月16日下午进行,具体安排由大学计算机教学部负责,并提前通知各有关学院。大学英语课程补(缓)考在3月16日进行,具体安排由大学英语教学部负责,并提前通知各有关学院。其余公共课纸笔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定于3月9和3月16日进行其中思政课继续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考教师由学生所在学院选派。
(二)专业课
各年级专业课补(缓)考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3月10日至21日的周内进行,具体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涉及外聘教师开设课程的学院,须提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特别是试题的抽选、印制密封和交接工作,以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除鲁艺学院和体育学院术科考试外,其他专业课理论考试必须在教室进行。
六、考生名单核对确认:
补考名单已于2024年2月29日前核对完毕。
七、各学院于3月10日(星期一)前将专业课补(缓)考安排表报送至教务科(安排表格式见附件2),本次补缓考所用教室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借用。
八、各学院须印制补(缓)考学生考试签到册,以备核查。
九、本次考试试题由开课学院负责从上学期备用试题中抽选,部分二次补考试题须单独命制。公共课试题须于3月6日前教学副院长(主任)审批完后送到学校文印室统一印制、密封,试题印制好后由开课单位负责到文印室领取、保管,考试当天按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发放、回收。专业课试题印制时间可适当延后,如试题印制数量较大,交由文印室印制。
十、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须及时组织任课教师评阅试卷,请指定的教学秘书或教务员于4月7日前将学生首次、二次补考成绩录入教学管理新系统,补考纸质版留存学院备查,不再报送教务处备案。
十一、本学期补(缓)考的监考、阅卷等费用将按照《延安大学考试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执行,在年终以教学工作量的方式统一支付,请提前告知各有关教师。
十二、各学院要提前通知未返校的考生(含延期毕业的学生)根据考试时间安排合理安排返校时间。
十三、各学院要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严肃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杜绝考生违纪作弊,确保考试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
1.延安大学考场记录表
2.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学院补(缓)考考试安排(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