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管理 -> 教学运行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12月10日 作者: 阅读次数:

各院系(教学部):

为确保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下学期本科课程表的编排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下学期课程安排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按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19级学生全部按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确保所开设课程全部准确下达,严禁随意变动教学计划。

2.在班级编排、课程调度中,应充分考虑课程性质和课改的需要。

3.任课教师安排上,要充分考虑主讲教师与课程组教师相结合、校内教师与外聘教师相结合、高职称教师与中低职称教师相结合。

4.班级上课时间安排上,应充分考虑学生对知识的消化能力,严禁出现周学时4学时以上的课时安排,周学时为4学时的课程尽可能安排隔天上课。

5.上课地点安排上,应充分考虑上课楼宇间距,原则上考虑同一地点或者相近地点排课。

6.化工学院、教科院、生科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医学院2019级学生所有课程(除体育、实验、实践课外)安排在杨家岭校区周扬楼(1-5楼)、敷仁楼,其他楼宇禁止排课。

7.文学院、鲁艺学院所有课程(除体育课、计算机类课程、实践课)务必安排在新校区文学楼、音乐楼、美术楼,其他楼宇不得排课。

8.公管学院、建工学院、经管学院、历史系、石油学院、数计学院、物电学院、政法学院的全部课程(除实验、实践课外)安排在新校区1、2、4、5号公共教学楼,历年课堂教学改革的课程必须排在1号教学楼。

二、排课准备

各开课院系(教学部)应在排课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检查教务管理新系统内教学任务的下达情况(包括实验课程),确保下学期应开设课程全部下达。

2.检查开设课程信息,确保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性质、课程类别、课程学分、课程学时等均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无差错。

3.各院系要统筹好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课程安排,具体按《延安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延大发〔2018〕90号)执行。

4.提前学习教务管理新系统的使用方法,排课流程,确保所有排课数据准确无误。

5.教务处已根据历年来各院系(教学部)所需的教室数对教室进行了预分配。如各院系(教学部)排课时教室数不够,可在全校教室通排时统筹安排。

三、排课安排

下学期本科课程表编排时间为12月10日-1月3日,具体安排如下:

1.公共课排课

12月10日-12月19日,编排大学体育、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高等数学等公共课。

2.各院系专业课、实验课排课

12月20日-12月30日,各院系落实下学期所有开设课程的教学任务;

12月31日-1月3日,各院系根据教学计划,编排本院系专业课程、实验课程。

3.全校教室通排时间另行通知。

四、排课注意事项

1.在教学秩序稳定、教学资源保障、教学计划完成的前提下,各院系(教学部)尽量根据专业、年级、班级等实际排课情况,对同一教师上下午课程采取错峰排课。

2.为充分利用教室资源和提高教学效果,按照“先上午、后下午、再晚上”的顺序编排,严禁3节连排。

3.在教务处没有通知全校教室通排之前,严禁各院系占有其他院系教室排课。

4.课表排定之前,及时通知本院系教师核对本人课表。排课时间截止,课表排定,关闭排课功能并开放学生网上选课后,不再受理院系变更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等要求。

5.课表排定后,教务处将对课表信息与培养方案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出入的,根据情况及相关规定在年底考核时予以扣分。

6.教务管理新系统中排课注意与原系统的差异,有问题可相互探讨或与教务处联系(电话:0911-2650133)。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室使用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