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延安大学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对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
2022年申请延期结题验收的教改项目(见附件5)、2023年教改项目(见附件4)。
二、验收材料具体要求
(一)《延安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
(二)《延安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2)
(三)《延安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报告应包含项目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标志成果、遇到的问题、下一步建设(完善)计划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格式不限,见附件3)
(四)项目申报书
(五)项目研究支撑材料(项目成果复印件等材料,一式一份单独装订成册)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于9月24日前发送至张瑞洁OA,其中重点项目需提交1份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材料命名为“×××学院2023年教改项目验收材料”)。
三、验收形式
学校成立教改项目验收评审专家组。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一)材料评审。
(二)现场汇报。重点项目须进行现场验收汇报(时间待定),教改项目负责人使用PPT现场演示介绍项目完成情况(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三)专家提问。
(四)专家评议。
四、验收结果处理
经教改项目评审专家组审议,完成项目任务要求,达到预期建设成果的教改项目,专家组将给出结题验收意见。对于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收回项目资助经费,撤销项目称号,限制项目负责人以后申报教学改革项目,并对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数量调减。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积极组织教师完成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附件:
1.延安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
2.延安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3.延安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4.延安大学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表
5.延安大学2022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汇总表
6. 延安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单
联系人:张瑞洁 联系方式:0911-2650130
教务处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