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示范性特色学院(第一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安排,加快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现组织开展第一批示范性特色学院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我校本批次可申报的示范性特色学院创建示范项目包括现代产业学院、专业特色学院2类子项目。
(一)现代产业学院。推动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高校,重点是地方应用型高校,高质量建设现代产业学院,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造就大批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着力提升区域重点产业竞争力。
(二)专业特色学院。推动相关院校面向国家战略急需、科技和文化发展前沿、大国博弈焦点,推进组织模式创新,加快培养关键领域高质量专门人才,助力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高地。
二、申报要求
(一)现代产业学院
1.现代产业学院创建活动面向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的二级学院(单位)。
2.学院建设高校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
3.学院人才培养主要依托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符合区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并已纳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
4.学院应独立组建且实体运行。
5.已入选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学院主要依托学科专业已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建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产业发展前沿紧密相关的新兴专业、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领域相关专业及特色专业。
6.合作方主要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其中,合作企业应在区域产业链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或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等。
7.学院成立实体组织机构,强化校政行企多元主体协同,具备较完善的人事、财务、考核评价等相关管理制度,形成了稳定有序的管理构架及科学完备的运行机制。
8.学院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校企师资教学团队,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量不低于高校专职教师的数量,企业师资数量与学生培养规模匹配(生师比≤16:1),已建立有效的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
9.学院紧密围绕区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以项目制为牵引,构建问题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实习实践环节,实践教学学时占比不低于30%。
10.学院具有相对丰富的优质教学资源,校企共建一批高质量的课程、教材和工程案例集、实习实训基地资源。参建企业应具备与学生培养规模相匹配的实习实训基地。
11.校企联合建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等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关键问题开展联合攻关。
12.学院参建各方对学院发展给予充分的人、财、物等政策扶持。
13.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能够满足产业创新发展需要,毕业生行业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高,人才培养改革成效初显。
14.学院在校企联合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产品研发与项目孵化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15.我校推荐建设学院数原则上不超过1个。
(二)专业特色学院
1.专业特色学院创建活动面向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军队院校)的二级学院(单位)。其中,临床医学(含中医、口腔)领域专业特色学院创建活动面向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军队院校)的直属附属医院。
2.我校可申报方向包括文化艺术(非遗)、临床医学(含中医、口腔)、农业(未来农业)等领域。
3.文化艺术(非遗)领域。已有或计划筹建独立的非遗院系(二级单位),设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科专业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一级、二级学科,具有开展非遗专门人才培养的专业能力。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不少于5年,具有与相关非遗项目、传承人或地方社区开展共建合作的工作基础和工作经验。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拥有跨学科、跨主体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核心骨干稳定,且具备前沿技术研发和教育教学经验。已制定符合非遗特色学院培养目标的培养方案。
4.临床医学(含中医、口腔)领域。作为高等医学院校直属附属医院(主要负责同志任免权或党员组织关系在高校),医院综合实力及所隶属的高校综合实力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备较强的影响力,医院级别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长期承担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等的教学培养工作。本科教育符合相关《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一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一中医学专业(暂行)》等相关要求。所在学校的相应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充足的教学经费投入并逐年增加。具有稳定、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设立教学研究项目,取得一定数量的高质量教学研究成果产出。具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质。中医医院须具有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医疗服务能力能够满足临床教学及培训需求,在学、在培人员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数比例合理。具有一定数量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或入选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单位。具有国家重点学科和省部级及以上的重点实验室,科研产出丰硕,医教研产协同育人效果明显。
5.农业(未来农业)领域。已有或计划筹建独立的未来农业学院(二级单位)。已设有智慧农业或生物育种科学、农业智能装备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本科专业,申报所依托专业设置须体现前沿性、交叉性特点。申报高校在农业领域建有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科研平台。已在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以及组织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相关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学院应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瞄准未来农业基因化、智能化、营养化、绿色化发展方向,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围绕农业科技发展和产业发展,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学院须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跨学科师资队伍。核心骨干稳定,且具备前沿科技研究和丰富教育教学经验。学院须具备统筹校内外资源的能力,在政策支持、人才引育、经费投入、空间配备等方面有充分保障。
6.我校推荐建设学院数原则上不超过1个。
三、申报方式
每个院系限申报1个示范性特色学院,填写相关领域《示范性特色学院创建示范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支撑材料。请于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上班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五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新城校区行政楼302),电子版发送至张亚玲OA。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把握机遇、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学科专业办学积淀和优势特色,积极申报示范性特色学院,牵引带动育人模式变革和教学内涵创新,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以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1:现代产业学院创建示范项目申报书
附件2:专业特色学院创建示范项目申报书